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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动态

33项稳经济政策措施齐发 护航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

2022-06-13     浏览量:

日前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,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、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。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一揽子政策措施》),包括财政政策、货币金融政策、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、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、保基本民生政策等六方面33项措施。同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情况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

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表示,下一步,将全力推动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,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,靠前发力、适当加力,着力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,合理扩大有效需求,确保粮食、能源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,推动重点领域加快复工达产,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,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。


全力提振工业经济企稳回升


当前受疫情影响,部分工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仍然受阻,市场主体还面临较大困难,新的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。下一步在稳工业经济、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方面,将采取哪些措施?


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工信部副部长徐晓兰表示,工信部将以推动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措施为契机,扎实做好防疫情、促畅通、保主体、扩需求、稳预期各项工作,全力提振工业经济企稳回升,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坚实支撑。


具体来看:一是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。根据疫情变化情况,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,动态调整部级“白名单”企业范围,推动加快省级“白名单”企业区域互认,并强化上下游衔接服务。


二是以更大力度抓政策措施落地见效。加强统筹协调、明确职责分工、健全工作机制,把各项政策举措解读好、宣贯好、落实好,形成政策叠加放大效应,确保企业应享尽享。


三是着力扩大投资和消费。加快实施制造业“十四五”规划重大工程和项目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重大技术改造项目,引导基础电信企业适度超前部署5G基站、大数据、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,推进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,力争早开工、早投产、早见效,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。


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


前期,人社部会同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对餐饮、零售、旅游、民航、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五个特困行业,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,其中,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,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。


《一揽子政策措施》提出,要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。对此,人社部副部长李忠表示,此次扩大缓缴范围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:一是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、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,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,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年底。二是在五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,进一步扩大到受疫情严重冲击、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,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年底,工伤、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,原来明确的五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到年底。


李忠进一步表示,5月31日,人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印发了落实缓缴政策的具体实施文件,除对政策进一步细化外,还要求各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和基金支撑能力,实行告知承诺制,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,尽快让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享受到政策,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,帮助企业渡过暂时的难关。


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

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的作用,出台了一系列阶段性、组合式失业保险稳岗位、提技能、防失业政策措施。李忠表示,日前,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作出了新部署,提出了新要求,在失业保险方面主要体现在三个“更”字上:


一是稳岗返还标准更高。为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,进一步优化稳岗返还政策,在前期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60%提至90%的基础上,考虑到部分大型企业的实际情况,此次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%提高至50%,支持各类参保企业应对疫情影响。


二是留工补助范围更广。为支持更多企业稳岗留工、纾困发展,拓宽一次性留工补助受益范围,由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,同时,各省根据疫情影响程度和基金结余情况,还可扩大到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、零售、旅游、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五个特困行业企业。


三是支持扩岗举措更新。在实施稳岗返还、一次性留工补助等激励企业不裁员、少裁员政策的基础上,新增一项激励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的扩岗政策。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,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,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,向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,具体补助标准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确定。


“目前,前期出台的失业保险稳岗和留工补助政策已逐步落实,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已经直达企业。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我们正在抓紧落实落地。”李忠表示,下一步,将会同有关部门,加大分类指导和工作督促力度,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力,推动政策红利更快速、更充分释放。


着力稳定外贸外资企业预期


今年以来,我国外贸外资总体开局平稳,实现持续增长,展现出较强韧性。1至4月份,货物进出口以人民币计同比增长7.9%,服务贸易增长21.9%,实际使用外资增长20.5%。3月份以来,受外需增长放缓、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,稳外贸压力增大,稳外资也面临诸多挑战。


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,下一步需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:一是着力落实好已出台政策。将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,狠抓稳外贸等政策落地见效,特别是要向中小微外贸企业适当倾斜,用足用好出口退税、信贷信保支持等政策,力争将企业综合成本降下来。严格落实外商投资法,保障外资企业平等适用各项政策,切实享受国民待遇。


二是着力推动出台新配套措施。将加快修订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》,进一步扩大鼓励范围。加大制造业、研发中心等领域引资政策支持力度,优化引资结构,提高引资质量。同时,还将根据新形势、新情况,做好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储备。


三是着力稳定外贸外资企业预期。将指导各地方加快完善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,加大对外贸货物物流运输畅通的工作力度,帮助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等自贸协定优惠政策。发挥好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,积极回应外资企业营商便利等诉求。进一步梳理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,加大招商和要素保障力度,推动项目早落地、早投产、早达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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